《子平真诠评注》 清 沈孝瞻 论印绶

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官与印,或财与官,或财与食神,皆互相为用,单用一神者甚少见,特行运喜忌有不同耳。有印透官者,身强用官,喜财生字,身旺印强,不愁官星太过,盖喜其旺也。只要官星清纯,即是好八字矣。所引征之张参政造,似非其伦,丙寅、戊戌、辛酉,火旺土燥金脆,所喜者时逢戊子,润土生金,且以泄金之秀,故运行东北金水土地而发。非但不用官星,且不用印,所重在食神,乃儿能救母也。以月令印绶,故归入论印类耳。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朱尚书造,壬为戊制,诚哉不伤官星,但四柱五重土,支又藏火而干透丙,若再行火土运,宁有幸乎?此造妙在天干火土金水顺序而生,故土不埋金,辰土收其燥气,壬水泄金之秀,辰未中皆藏乙木财星,暗损印绶,病重而得药。运程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金水木地,体用得宜,所以贵也。临淮侯造,寅亥卯印旺,秉令而透乙木,用神全在酉金,损印而生官,己土被制,不碍官星,为去病取清,非以枭印夺食为用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身强印旺。用己土泄其秀气,与前节张参政一造相似(丙寅、戊戌、辛酉、戊子),而己土透出,官星不见,用神较为明显也。若印浅身轻而伤食重,则当以印为用,运行印比之地,亦可补救,特非贵显之局耳。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茅状元造,己土七煞,气泄于金,印绶太旺,而四柱无财以破印,即《滴天髓》母慈灭子之反局也。只能顺母之性,反以金水为吉,与上节临淮侯造适相反,盖一有财一无财也。马参政造,壬水虽通源,而两寅泄气,以煞生印为用神,重在于印,不可见财,见财则破格矣。若身印并重而见七煞,则又非财不可。用财破印生煞,与用煞生印,截然不同。盖财为官煞之根,官煞又为印之根,互相救应,互相克制也。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用煞兼带伤食者,乃以食伤泄秀为用,非以制煞为用也。克与泄不并用。身强煞旺,制煞为权之造,喜制者不宜再行财煞;制煞太过之造,喜财煞,不宜再行食伤,此一定之理也。如孙布政造,克泄并见,乃以印通关为用也。此偏枯之造,又当别论,详下论运节。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身强印旺,用财损印,根深谓印之根深,财破谓抑其太过也。印为生我之母,然木赖水生,水旺木浮;火赖木生,木盛火塞;土赖火生,火旺土焦;金赖土生,土重金埋;水赖金生,金多水涩。去其太过,则得中和之道,即《滴天髓》君赖臣生是也,然汪侍郎造,丙辛一合,则有微病,幸运程东南木火之地,使其合而不化,方能收损印之效也。若印轻财重而身弱,则财病神,必当用比劫以劫去其财,否则,为贪财坏印。如浙西某富翁子,庚申、戊寅、丙申、乙未,乙庚遥合,化印为财,会禄于申,两申冲寅,丙火身弱,赖印滋助,而印被财破,又无比劫以支财,是为贪财坏印也。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大抵富贵两字,辨别甚难。古之人有贵而不富者,有富而不贵者,若今人则富者无不贵,贵者无不富矣。何从而别之?辨别富贵,当以《滴天髓》“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何知其人贵,官星有理会”数语,最为精审。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者,即财气通门户之谓也。然牛监薄命,仍当以食神生财取用,以乙庚合不生癸为贵征,似未尽然,盖印未曾合去也。丙火通根于寅,身旺财印皆有根,宜乎富与贵兼。己未一造,制印存食,而已与未又拱官贵,皆为贵征,而用神则在食神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或制官存煞,格局以清。然此两造,殊未见佳妙。辛亥一造,煞印并旺而无食伤;壬子一造,湿木无焰,己土之力,亦嫌薄弱。谓为贵格,殊有未解。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则变之又变者矣。
寅午化印为劫,庚癸财官可用,所惜者财官无根耳。若癸已易以癸酉或癸亥,运行财官之乡,前程更远大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此造戊戌之土,包围子印,取乙木克制戊土,以存煞印,而戌中更藏丁火食神,非子印所能夺。乙木更有生火之美,吉神暗藏,有病而有救应,此其所以为贵欤?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月令印绶,除身弱克泄重,用印滋助日元外,大都不能以印为用。如官露印重者,克化为生,官印皆不能用,须别取用神也。本篇张参政造:
丙 寅
戊 戌
辛 酉
戊 子
官露印重,官之气尽泄于印,身旺印强,其佳处 全在时上子水,泄金之秀,昌当以金水伤官取用也。且 其金水伤官,并不喜见官星,盖生于九月,未届金寒水 冷之时,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不必再行火运矣。既以 金水伤官为用,自以财及食伤运不最利,比劫运亦可行。 此造从亥至辰五十五年,一路金水木运,诚不易得也。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月令印绶,干透官印,兼透伤食,当以印绶制伤护官为用。如本篇朱尚书造,与上张参政造相似,而取用大不相同。故八字移步换形,非可执一也。朱尚书造:
丙 戌
戊 戌
辛 未
壬 辰
此造与上张造不同之点,张造子水在支,酉金下生,戊 不能克,此造伤官透干,为印所制,故不能以泄秀为用也。 官伤并透,以印制伤,兼以护官。用神虽在印,而有土重 埋金之惧,故以寅卯甲财运,制印泄伤生官为美。若印轻 则忌财运破印矣。

乙 亥
己 卯
丁 酉
壬 寅
此本篇临淮侯命也,亦是用印制食护官,与上制伤相同。 所异者食伤运为忌。朱造行食伤运,有印回克,此造则乙 印在年,救护有所不及也。丑运虽会酉化金,而无防碍, 盖官星不旺,且与印相隔,财虽旺而不破印,并解酉之冲 为美也。子亥官乡,甲乙印地,均为美运。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
印绶用伤食者,月令印绶,而干头伤官神并透也。身强印旺,以食伤为用耳。如本篇李状元造:
戊 戌
乙 卯
丙 午
己 亥
丙火坐刃,乙卯印星专旺,戊己食伤并透,是以食伤为 用也,故食伤财运均吉。官运反见其灾者,以癸能合戊化 劫也。煞运反能为福者,火木印绶,火旺木焦,与木火伤 官喜印相似,喜壬水滋润池。用食伤者,不忌比劫,而此 造则忌比劫,盖火太旺,则土焦木焚耳。此八字取运所以 各个不同也。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以印化煞,与上张参政造经印代官,微有不同,盖张造原局有食神,直以食神为用耳。若局不见食伤,如本篇毛状元命:
己 巳
癸 酉
癸 未
庚 申
原局印重,己土七煞透出,乃以印化煞为用也。身弱 见煞,最惧克泄交加。然如此造,庚印透干,见水有金回 克,不泄日元而有制煞之效,故为最宜。若见财则党煞破 印,全局尽破矣。官煞运有印引化,反不为忌,而独忌财 也。若原局有财,又当别论。参观论印篇。

上造为身弱印旺煞也。如身强印弱见煞,如本篇马参政命:
壬 寅
戊 申
壬 辰
壬 寅
壬水通源,申辰拱合,水土相战,以申金通关为用, 其枢纽全在于印。日元本旺,行伤食运泄其秀气,自为所 喜。如原局有食伤,运行比劫身旺之方,亦无所碍,独财 破印,不但生煞为忌,而断其枢纽,伤克用神为最忌。反 之如子运,申子辰会齐水局,化印为劫,以印不破,反无 关系也。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用煞兼带伤食,与上用官不同。用官者以印制食伤而护官也;用煞者煞气泄于印,与第一节官露印重及印用食伤相似。如孙布政造:
乙 丑
辛 巳
己 巳
庚 午
乙木无根,己丑相会,庚辛并见,七煞孤单无助,不能为用;克泄并见,藉印通关,是以印为用也,故以身旺印绶为喜。庚金泄秀,食伤自为美运;逢甲为官,合已混煞为嫌,故非吉运。原局火土亢燥,遇水则逆其性,故亦不吉。此乃偏枯之造,不可以为例,所喜者乙丑、己巳、庚午同出一旬耳。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月令印绶而遇财,其中宜忌大有分别。如印轻财重,则为贪财坏印,最喜劫印之地。如上论印篇注中所引某富翁子造是也。财轻印多,用财损印,则喜财乡,如国府主席林森造是也(见刑冲会合解法篇)。如本篇汪侍郎造:
辛 酉
丙 申
壬 申
辛 亥
财轻印重,必须行财地,及食伤生财之地,方为美耳。初运乙未甲午,木火相连癸巳水不通根,丙水得禄,均为美运。壬辰十年,即不死必有大起倒,过此之后辛卯庚寅,东方木地,金不通根,又可重起矣。运喜劫地忌财者,如下列某富翁子命造:

庚 申
丙 寅
丙 申
乙 未
用印而财食并透,财咧开印轻,乙庚一合,贪财坏印。运仅己卯印十年为美,一至庚辰辛巳,恐不易度也。身弱用印而喜官运者,以财印相战,喜官煞通其气也。见论财篇财佩印节。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格而官煞竞出者,以印化官煞也。然须察其地位次序,是否能化,如能化,则与用煞兼带伤食相同。以印通关作用,如本篇所列两造:
辛 亥
庚 子
甲 辰
乙 亥
虽云乙庚合煞留官,然无关系,完全以印为用也。官煞之气,已泄于印,食伤运泄日元之秀,气势流通不滞,自为美运,非取其制官煞也。身印旺地均利,印如透干,再见官煞运,亦无大碍,唯断不能行财运耳。如此造戊戌十年,必有风波也。

壬 子
癸 卯
丙 子
己 亥
丙火无根,湿木无焰,己土微弱,岂能制冲奔之水?所谓土能制水,水多土荡也(见论五行生克节)。但丙火阳刚之性,有印为根,即不能从,仍当以印为用。所喜者丙寅丁卯二十年木火运耳。戊已制煞之运,反入二乘,若再见官煞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印轻不利见财,则印重不忌见财可知。如本篇牛监薄命:
庚 寅
乙 酉
癸 亥
丙 辰
乙庚合而不化(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身强印旺,当以食神生财为用。盖以财为用者,除财损印外,必当以食伤为引也。如此造以食为引,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庚辛印、寅卯食伤均吉。戊已官煞,未见其美矣。

己 未
甲 戌
辛 未
癸 巳
引本篇所谓合财存食为贵者,然细按之,殊未尽然。盖印太旺,土重埋金,甲已一合,制印以存食,使癸水用神不伤,所以为贵也。癸酉壬申二十年,金水相生,最为美利,辛未庚午亦尚可行。午运之后,官印旺地,土重埋金,用神伤尽,难以继矣。

庚 戌
戊 子
甲 戌
乙 亥
此造财旺,煞印均弱,取乙木制戊土,以存煞印,盖财为病,劫为药也。仍以印化煞取用,唯忌财地,余均呆行,所谓印轻不宜见财也,更喜丁火藏库,气势不寒,有病有药,中和之造也。

丙 午
庚 寅
丙 午
癸 巳
此本篇赵知府造。寅午一合,印化为劫,不以印论,用庚金之财,生癸水之官,不易之法。唯财官太轻,喜行金水旺地。壬辰癸十五年最美,丙午日元坐刃,壬运七煞助制刃,不以为忌也。巳运之后,一路木火之地,恐难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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