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一、概述

近日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订了《常年财务顾问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419861533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丛中

6. 注册资本:363357.264835万人民币

7.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8.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

1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1.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航证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双方责任

甲方将聘请乙方作为其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将协助甲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等工作;利用产业链资源帮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为甲方资本运作提供专业服务。

如甲方日后有资本运作需求,可优先考虑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机构、辅导机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或推荐挂牌主办券商,并在资本运作的不同阶段,与乙方分别签订《财务顾问协议》、《辅导协议》、《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或《推荐挂牌辅导协议》约定双方具体责任及收费。

2.费用及其支付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所明确的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责任及工作内容,以及完成该等责任和工作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预算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含增值税人民币200000元/年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独立财务顾问费用,费用支付时间为协议签订时间后的一个年度结束之前(以365天计算)。

3.保密责任

乙方和甲方对于在本协议期间所了解和知悉的协议对方的财务资料、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协议各方为本次资本运作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

5.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决定延长本协议有效期。

(2)由于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或法律规定之不可抗力的情形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本次签订合作协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中航证券签订《常年财务顾问协议》,旨在从专业的角度,充分利用中航证券在资本行业的资源优势,协助提升公司合规运作及资本运作水平,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及长远发展。

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常年财务顾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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